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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赵昂 通讯员 张白帆
3月14日上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消保委工作人员、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和消费维权志愿者等参加庭审开放日活动,旁听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开庭,以案释法,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促进经营者规范经营。该起案件中,原告沈某通过某互联网平台,为亲友向被告某药房公司购买了两盒丙泊酚注射液。收到货后,原告沈某查看产品说明书发现该药品仅能为医院和诊所使用,且产品外包装写有麻醉剂字样。原告沈某认为麻醉剂属于管制药品,被告某药房公司无权销售,要求退一赔三。被告某药房公司辩称,案涉药品说明书明确为医院和诊所使用,但并不代表药店不可以销售,并向法院提交了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产品符合性证书。
庭审中,承办法官围绕案件是否能够适用惩罚性赔偿这一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引导双方当事人阐明诉讼观点,开展法庭辩论。庭审结束前,承办法官再次询问双方调解意愿,双方均同意进行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意见,被告返还原告购物款3516元,双方握手言和。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整个庭审过程具体直观,让大家对消费维权纠纷解决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为高效妥善化解消费纠纷,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去年7月,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携手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倾力打造“网市无忧”线上消费纠纷化解工作品牌,并将该品牌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司法协作大格局,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司法建议、公开庭审等方式,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诚信经营的法治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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