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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佳木斯中心支公司收到佳木斯银保监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资料图】

2023年4月25日,佳木斯银保监分局发布佳木斯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佳银保监罚决字[2023]15号),被处罚当事人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佳木斯中心支公司、谭金玲,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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